第174章 只是个俗人(1 / 2)

春夜沦陷 叶思瑜 1026 字 10天前

大年初二,陆司谌和向晚一起带刘梅去附近的景点游玩。

出门前,向晚看到姥姥手腕上空空如也,问道:“咦,那镯子呢?你不是很喜欢吗,怎么不戴上?”

刘梅脸上现出一丝尴尬,还是实话实说,“你爸说找个行家看看,那镯子值多少钱。”

怕向晚心里不舒服,又解释道:“他们也不是嫌贫爱富,就是想知道小陆的底细,毕竟你远在燕京,大家怕你被蒙骗。”

向晚哭笑不得,“姥姥,你觉得赵鹏伟比我还靠谱吗?他能认识什么行家,比我更专业?”

刘梅恍然大悟道:“对了,你在珠宝公司工作!翡翠你也懂吗?”

“当然,我可是专业珠宝鉴定师。姥姥,我这么跟你说吧,那个镯子,很值钱,非常值钱!”向晚不想透露具体价值,“你赶紧从赵鹏伟那要回来,万一磕了碰了,你得心疼死。”

“天呐,小陆怎么拿那么贵重的东西来?”刘梅马上拿起手机,“我这就给赵鹏伟打电话,他昨天才拿去的。”

向晚叹了一口气,听着刘梅在通话里,对赵鹏伟再三叮嘱,一定要尽快把镯子送回来。而赵鹏伟也满口答应,今晚空了就送过来。

两人出门后,刘梅低声问道:“晚晚,小陆到底是什么家庭?”

向晚想了下,道:“富豪家庭。”

刘梅脸上并未出现欣喜的神色,反而忧心忡忡道:“燕京人,还是富豪,这门第差距太大了,你跟他在一起,会幸福吗?”

向晚还在思考怎么回答时,刘梅又道:“嫁入富豪家庭,只怕会被规训为一个相夫教子的富太太。你要是能逆来顺受就算了,可你自小就是独立要强的性子,热恋期一过,到了婚后的平淡期,他就像你的大老板一样,你能接受吗?”

向晚笑了下,调侃道:“他一直都是我的大老板。”

“姥姥,你放心啦,我心里有数。”向晚挽起姥姥的胳膊,宽慰道,“如果以后这段关系让我觉得难受,我自然会离开。至于现在……”

两人走到一楼,门洞外,是陆司谌站在车边的身影。

他逆着光,身型挺拔,侧脸俊美如铸。

向晚的目光落在陆司谌身上,每多看一眼,都是心动的感觉。她笑着叹道:“这么个高大帅气、风度翩翩,有家世又有能力的男人,谁会不喜欢?”

刘梅看随之看去,赞同道:“小陆是我见过的最好看,最有气质的年轻人。”

“对吧?你孙女我,也只是个俗人啊!”

祖孙俩相视一笑。

刘梅不再忧虑,也不再多劝。

这样的男人,谁遇到了,都是一场情劫。

陆司谌见向晚和刘梅过来,替刘梅拉开后座车门。姥姥上车时,还不忘用手扶一下车顶,以免老人家被磕到脑袋。

向晚陪姥姥坐在后座,陆司谌在前排开车。

到了景点,下车后,陆司谌第一时间接过向晚身上的包,提在自己手里。

走到湖边,刘梅道:“小陆,你能帮我跟晚晚拍张照吗?”

“没问题。”陆司谌应声。

向晚和刘梅站在湖边的柳树下,陆司谌拉开距离,调整镜头角度,肩上的包不断下滑,他索性将包斜跨在自己肩上,蹲下身,寻找最佳机位。

向晚看到这样纡尊降贵的陆司谌,莫名觉得好笑,又觉得心里暖暖的。

他不再是霸道总裁,而是姥姥喜欢的孙女婿小陆。

之后,陆司谌成为兢兢业业的摄影师,做向晚和刘梅的跟拍,为祖孙俩拍下许多美美的照片。

初二的晚上,向晚还有一场同学会,年前就在同学群里约好了。向晚作为当年班级里的学委,知名的校花,又是高考状元,一直是很有存在感的人,也是同学会组织者第一时间邀约的对象。

回到市区后,陆司谌先把向晚往同学聚会的餐厅送。

刘梅道:“要不你们先把我送回去,你们一起去吃饭吧。”

“同学聚会都不带对象的。”向晚道。

陆司谌在前排要笑不笑道:“嗯,开开同学会,拆散一对是一对。”

“你别乱讲啊。”向晚轻嗤。

车子抵达餐厅门口,向晚下车前,对陆司谌叮嘱道:“那就麻烦你带姥姥一起吃饭,然后把姥姥送回家。”

陆司谌懒散的笑:“不麻烦,感谢领导给小陆一个表现机会。”

坐在后座的刘梅跟着笑了,这位富家子弟,看着贵气十足,但相处起来没有一点架子。

向晚来到餐厅时,同学们来了大半。这次是高中同学聚会,当时她读的是重点高中的尖子班,班里大半的人都考上了重点大学。他们都算是这座小城市里的佼佼者。

毕业两年,有人考回本地体制内,有人在一线大厂工作,也有在省城高薪企业工作。都是心比天高、意气风发的年轻人,心中难免互相比较。

但这两年的同学聚会,核心人物始终是本地首富之子王哲宇。

当年王哲宇因为成绩吊车尾,在那个尖子班是毫不起眼的存在。如今出了社会后,大家才猛然发现,原来他们奋斗一辈子,都赶不上王哲宇已经拥有的。

这次同学聚会